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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平助理巡视员在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开通新闻通气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20-03-29

来源:山东省勘察设计网    发布日期: 2002-09-26

在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开通新闻通气会上的讲话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助理巡视员 金一平

(2002年9月26日)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为落实建设部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提出的“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使有不良记录者付出代价”,“通过网上公示制度,促进诚信制度的建立”的要求,6月25日,汪光焘部长在7部门联合召开的全面部署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上郑重宣布:“建设部将在今年9月底全面开通一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网上公示系统”。8月20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今天,一级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简称房地产信用档案)在这里正式开通,我先把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的有关情况作一通报,以便大家了解、使用和监督。

  一、房地产业信用档案的范围、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房地产信用档案的范围。档案是覆盖房地产行业所有企业和执业(从)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凡是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从)业人员,不论你所在地域、资质等级、登记注册类型、规模大小,都是房地产信用档案监督的对象。

  (二)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内容。档案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专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凡是可以判断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都是信用档案记录的内容,尤其是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焦点有关的信息。如针对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问题,房地产信用档案记录每个在建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等五证一书的详细情况。按照建设部的职能,房地产信用档案目前主要征集与房地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录的内容也仅限于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经核实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电子政务的发展,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还将逐步与有关政府部门(如银行、工商、税收、质检、社保等)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实现信息共享,以便更加全面地反映房地产企业和执业(从)人员的信用状况。

  (三)房地产信用档案的作用。档案是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投诉途径的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档案系统,可以查到企业(机构)、法人代表、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估价师等最基本的信用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专业技术证书、资质年检、重要业绩和奖惩情况等。还可以查到每个开发项目的详细地址、总规模及开、竣工时间、是否具备销售条件等信息,老百姓要买房子,可先上网看看企业信誉度、项目的情况,做个基本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为加强社会监督,减少或避免商业欺诈、弄虚作假、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等行为的发生,使失信者在扩大经营范围、承建新工程、新业务等方面受到限制,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专门设立了网上投诉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社会公众只要按照统一格式提交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投诉,都将获得答复。系统管理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信息,要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并根据被投诉对象和投诉内容,或转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或转给被投诉企业进行处理。目前,房地产信用档案只在网上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客观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不进行信用评级和排序。

  二、房地产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要求

  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和完善。

  (一)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内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的房地产信用档案,既包括所辖区内的资质二级以下的企业,也包括资质一级企业。在此基础上,建设部组织建立全国资质一级房地产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档案(简称“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为避免重复建设,已有的信用信息资源要实行共享。各地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应同步推进,不断完善,只有当各地房地产信用档案都建立起来,互联互通、才能实现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覆盖全行业的目标。

  (二)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建设从资质一级企业入手。资质一级房地产企业是行业的皎皎者,虽然数量不多,但素质高、基础好,管理强,影响大,一举一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都具有示范效应。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况看,一级企业的信誉较好,社会投诉少,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能够比较妥善地进行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因此,从一级企业入手,启动快,示范作用强,有助于推动全国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通知》要求,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如实按期提供有关信用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这对企业信用也是一个检验和鞭策。要说明的是,一级企业所在地的房地产信用档案建立起来,并与中国住宅与房地产网联通后,将成为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的主要来源。目前,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数据库中,已录入了现有资质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8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40家的信息已全部录入,335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录入80%,其余的也将陆续录入。

  (三)有关协会和单位承担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建设部的组织、引导、规范和监督下,负责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有关信用信息的征集、登记、审核、更新及管理等工作,提供网上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负责起草相关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征集、使用和更新的规则与方法,信息公示的内容、范围和保留时限,投诉信息的处理与管理办法等。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和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

  (四)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依法从多种途径采集。信用档案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从政府部门、协(学)会、房地产企业、执(从)业人员、其他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等多种途径获得。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要与企业资质审批、年检制度及专业人员执(从)业资格注册工作有机结合,随着各级房地产电子政务系统和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将逐步实现企业资质申报、年检(审)、统计报表等政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是否有不良记录作为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批的条件,建立能进能出、能升能降的动态资质管理制度,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年检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资格)证书处理,有的甚至要吊销营业执照。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沟通,保证信用档案信息的有效、及时、客观、权威,切实形成一种约束和威慑,促进失信惩戒机制的形成。不良行为记录,除了要求企业自报外,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协(学)会也要及时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房地产信用档案将按规定予以曝光。

  (五)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要及时更新。房地产信用档案是由政府组织建立的,公众相信他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因此,更要注意保证信息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搞得不好,将会影响政府的信誉。我们要求企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变动情况,并对所提交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档案系统管理部门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要注意保密,实行授权查询;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公示;不良记录在公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避免由于信息使用不当,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误导消费者。对收到的公众投诉,要给被投诉单位解释的机会。目前,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规定为15天,即企业必须对系统管理部门转去的投诉在15天内反馈意见(包括处理结果或正在处理情况)。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反馈的,将在网上公示投诉情况。这一期限是否合理,运行一段时间再说。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今天就要开通的一级房地产信用档案,是在我部党组领导下,在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业协(学)会、部信息中心和一级企业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初步成果,欢迎大家踊跃上网,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改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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