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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申请

    发布日期: 2020-03-29

入会须知

 

申请加入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的单位会员,必须遵照《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熟悉章程中第三章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条 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是单位会员制社会团体。各县、区和市直勘察设计单位及持有国家颁发勘察设计证书的国家、省各部门驻东营勘察设计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遵守本团体制定的行规行约;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如缴纳会费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由秘书处批准后予以减免。免交会费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两年。)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入会申请表.doc

申请入会单位申明.doc(26.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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