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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30

关于推荐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

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协会自2016年成立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以来,在提升协会活力、组织技术培训、规范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规定,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会员单位长期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管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勘察设计相关工作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不良记录;

(二)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成果显著,愿意积极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咨询等专业支持服务;

(三)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协会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向协会提供有关信息、工作动态、成果和经验;

(四)原各委员会成员需按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申请表》(附件1)、《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自律委员会成员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相关人员,如实填写《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审定公布。协会根据收到的申请表和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对推荐人员进行审定,确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并通过协会网站公布。

四、其他

(一)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期间因工作调整、身体健康等原因或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二)每个单位每个专业只能推荐一人。

(三)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统一报至协会秘书处(地址:东三路237号金石国际大厦东营图审办公楼207),同时将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dykcsjxh@163.com)。

联系人:赵明娜、林盛华,联系电话:8330251。

附件:

1、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2、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自律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3、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汇总表


          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推荐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的通知.pdf

附件1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申请表.doc

附件2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自律委员会成员申请表.doc

附件3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业技术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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