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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利国同志在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20-03-31

来源:山东省勘察设计网    发布日期: 2004-05-0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今后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2004 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刚才,传达了赵克志副省长对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指示,杨焕彩厅长就如何从全局角度把握好今年的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一会,宋卫国厅长还要就有关问题作出强调,提出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简要回顾一下前一段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安排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关于前一阶段的工作
  2003 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力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的部署,各市持续不断地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在建项目9306 个,查出违法违规项目549 个、单位614 家、执业人员67 人,共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64 个,对362 家企业处以罚款920 .3 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企业21 家,吊销个人执业资格11 人;结合年检降低或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142家,累计查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案件97 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67人,移送司法机关23 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实施标本兼治,积极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各级认真清理建筑市场的各种限制条件,进一步加强了招标投标监管,狠抓了有形建筑市场规范运作;省建设厅出台了《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对建筑劳务队伍的市场行为、劳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省和部分市积极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研究,并进行了部分试点。青岛、淄博两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探索了初步经验。
  经过持续的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得到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2003 年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率比上年减少了15 %;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工程进场交易率达到90 %;应监理的工程全部实行了监理;施工许可办理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98 %。建筑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所有建设类企业基本实现了在省内的自由流动,全省市外企业中标工程数量占同期招标工程比例提高到16 .6 %。
  (二)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省长韩寓群同志多次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确定了“雷厉风行,上下连动,内紧外松,标本兼治,维护稳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分管省长赵克志同志两次召开全省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对策,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各级建设部门按照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省和各市均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或维权热线,对拖欠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制度;省建设厅派出10 个组,由厅领导带队,到各市督查,又在青岛召开调度会;赵克志副省长亲自给有关市政府领导打电话督办;杨焕彩厅长也亲自给各市分管市长致信。一系列重要措施将清欠工作不断推向高潮。在短短的2 个多月内,全省各级集中清理工程款达78 .7 亿元,占总数的30 %,清理农民工工资23 亿元,占总数的76 .2 %,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清理2003 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任务。到目前,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超过40 %的,有济南、莱芜、潍坊、聊城4 市;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80 %的,有青岛、烟台、临沂、莱芜、菏泽5 市。
  (三)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收到预期成效,住宅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0 年5 月以来,全省建设系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创建目标。通过创建活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使用功能得到较大改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市场主体质量意识全面增强,带动了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三年来,全省共有20 项工程荣获“鲁班奖”,306项工程荣获“泰山杯”,1251 项工程获省优良工程荣誉称号,住宅工程质量投诉逐年减少。全省创建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精心组织,广泛发动。2000 年7 月,省政府电视会议后,各市很快制定三年工作方案,逐级抓好落实。各工程参建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计划和措施。省和各市建设部门每年都对创建活动作出进一步安排,加强督导,广泛宣传,完善治理措施。省建设厅、建管局两次召开现场交流会,表彰了165 项无质量通病住宅示范工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二是重点突出,创建措施有力。省里下发了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的基本标准、认定办法,列举了154 条质量通病,发布了《治理措施》,各市提出了分阶段治理的重点和具体措施。济南市先后出台了6 个配套文件,青岛市列出14 项专项治理目标,淄博市制定了《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手册》,烟台市对治理目标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这些措施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是企业内控得力,政府监管有效。参建企业普遍建立了创建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月度检查通报、工程回访、质量奖惩等制度,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各级建设部门把消除住宅质量通病列为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实施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有效防范了住宅质量通病发生。
  四是以科技保质量,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以10 项新技术为重点,大力推广对质量有保障的新型建筑材料和技术,淘汰或改进了一批落后的施工工艺,及时总结编写新的施工工法,组织技术攻关,全面提高了住宅工程的科技含量。3 年来,结合创建活动编写的省级工法有36 项。
  (四)狠抓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去年以来,各级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为主线,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施安全教育,保障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全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38 起,死亡54 人,百亿元产值死亡率较大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制落实。省和各市建设部门,不断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调度指导,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重要节假日、社会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稳定要求,提前部署,突出重点,强化预控措施。针对5 月、8 月安全事故一度上升的势头,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迅速扭转了被动局面。去年初,省建设厅与各市签订了建筑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市也逐级签订,实行“一岗双责”。年底,省和各市均对下级建设部门实施了安全生产评价。
  二是不间断地实施明查暗访,消除事故隐患。去年正月初三,省建设厅就由杨焕彩厅长等领导带队,组成4 个检查组到部分市检查安全生产。此后,各级就一直没有间断对安全生产的明查暗访。仅省建设厅、建管局平均每月就实施检查近两次,共组成检查组50 多个,抽调人员400 余人次,检查建筑施工和城市公用项目1000 余个,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 万余项。在省里组织检查的同时,各市也都组织了相应的检查。
  三是事故高发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国办《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房屋拆除、施工坍塌、高处坠落、防触电、城市燃气六个专项治理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检查各类施工起重机械2 万余台次,各中心城市全部淘汰了井架式塔机,县以下区域淘汰率也达到了90 %以上。
  各级还注重和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工作,先后举办了多期多种形式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共有1 .6 万余人参加了教育培训,其中9800 余人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2 .3 万余人,基本上做到了持证上岗,增强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同时,各级还不断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五)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工程造价改革有了重大进展。各级建设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运行机制,形成了适应当前市场需要、符合山东实际的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在大批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于去年完成并发布了新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全面实行“量价分离”,彻底改变了我省计划经济下政府定价的工程造价运行机制。
  二是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奠定重要基础。为使工程交易价格贴近市场变化,计价模式更加统一、合理,从而发挥好市场机制对资源的调节作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三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加强了2002 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宣传、培训工作。全省共培训人员1 .6 万余人。同时,不断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检查,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落实,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济宁、青岛、济南、潍坊等市从规划设计抓起,体现以人为本原则,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设施文明程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业产品备案工作也有了较好发展。
  四是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标准造价管理机构为社会提供定额解释、咨询1 .6 万余人次,调解工程造价纠纷1000 多起,在全省标准造价信息网发布动态价格信息10 万多项。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规范造价咨询行为。结合年检,共对38 家企业实施了降低资质等级和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促进了造价咨询业的规范。聊城市实施了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信用考评办法。全省开展了新版工程定额的技术交底,组织进行了从业人员统一考试,参考人员达到4 .6 万余人。
  过去的一年,是工程建设任务非常繁重的一年。突发事件多,工作要求急。工程建设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表现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行动迅速,工作有力,为全社会取得防治非典斗争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反映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是过硬的,作风是顽强的,贯彻上级指示是坚决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工程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向奋战在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市还发生了一次死亡人数较多的恶性事故;工程质量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场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应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2004 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清理拖欠工程款为总抓手,以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营造健康的工程建设发展环境。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市场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为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重点,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造价运行机制。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省政府已经初步确定,今后3 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目标是:2004 年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要达到拖欠总额的60 %,2005年要达到90 %,2006 年6 月底达到100 %;2003 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在2004 年10 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切实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这个目标不容动摇,必须全面落实。各级建设部门必须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下大气力打好这场硬仗。
  一是立即抽调骨干力量,充实清欠工作机构。虽然春节前,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打了一场漂亮仗,但春节过后,有些地方清欠力量有所减弱,工作有所放松。目前,全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比例已达到78 %,清理拖欠工程款比例达到40 %,而我省只达到76 %和30 %。威海、淄博、日照、枣庄、泰安5 市清欠农民工工资比例不足60 %,威海、滨州、济宁3 市清理拖欠工程款不足20 %。有的省市设立了正式机构,层层签订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从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提供了充足的保障,有的省清欠办固定人员达20 人以上。现在看,我们的工作确实有差距,必须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迎头赶上。这次会议后,各地都要在人员、资金、车辆、办公设备、通讯工具等方面充实加强清欠办事机构。人员要精干,真正集中肯干、会干、能干好的人员参加清欠工作。为保持人员稳定,三年中,清欠工作人员要与原工作岗位彻底脱离,各级要将清欠办事机构和人员独立纳入年终业绩考核评比。
  二是迅速组织开展新一轮调查摸底。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和有关调查表格,已发至各省市政府,要求5 月底前完成调查上报,6 月底前按项目制定完还款计划,并由省政府汇总上报国务院。这次调查,采用了新的统计口径,使用新的调查表格和统计软件,具体工作复杂,工作量非常大。这次调查摸底,是确保底数清楚、保证三年清欠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步骤。各级要高度重视,坚决服从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迅速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明天的分组会议还要专门布置。
  三是严格落实调度、报告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的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政府每半年要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一次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地方清欠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省政府也初步确定,各市政府每半年要报告一次情况,省政府每半年对各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各级建设部门要坚决落实省里确定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调度、及时报告、及时通报,主动为当地政府落实“半年报告、检查”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四是制定并落实清欠计划,全面清理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市要在全省总的清欠计划框架内,及时研究确定当地的清欠进度安排,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单位。要在对所有欠款单位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各欠款单位的还款时限和额度,责成欠款单位与被欠款单位签订还款协议。要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强化制约措施,确保还款协议的履行。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拖欠数额大、时间长的重点案件,要列入跟踪督查对象,安排专人负责督办。对一些困难较大的欠款单位,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寻求妥善解决渠道。对到期拒不还款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部等8 部门建市[2004]1 号文要求,停止其新上建设项目,在建项目也要全部停工,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是加强监控,防止新的拖欠发生。要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投资人必须提供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办理招标备案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对抽逃建设项目准备资金形成拖欠、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要立即下达停工令。对拒不执行停工令的单位,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业主违反规定随意收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保留金和其他形式保证金行为。要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报告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如建设单位以此拖欠工程款,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六是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问题。主要是建立和严格实行5 项制度。(1)积极推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省政府已初步确定,在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期间,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开工前,要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 %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用于防止和解决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2)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合同用工制度。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凡使用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004 年6 月底前完成合同补签工作。(3)改革建筑业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逐步将现行不定期支付工资的方式改为按月支付。工作时间不足一月的,按实际作业时间一次性足额支付。建筑业企业要在工资发放日起5 日内将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4)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逐步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和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等制度。今年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始实施。(5)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将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工资作为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严重和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要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探索改革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方式。
  (二)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今年的工作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投标、建设监理三个专项整治。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重点,放在县级以下建筑市场。要严厉查处承包企业变相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和串通投标行为;严厉查处业主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无资格或超资格代理、出借资格和挂靠代理行为;严厉查处建设部门领导和监管机构人员非法干预和操纵工程承发包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等行为。各地要制定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今年7 月1 日,《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各级建设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和贯彻,对现行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做法进行检查清理。凡是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的,一律废止,全面清除妨碍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的障碍。要积极做好修改《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各市对一些做法成熟、行之有效、目前又缺乏法律依据的办法和措施,要积极提出建议,争取列入地方立法。同时,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
  三是规范建筑劳务管理,改善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我省目前已获取资质的成建制建筑劳务企业近1000 家、12 万人。但是,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零散用工现象,野包工、黑包工还没有消除,劳务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同时,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相当恶劣,严重影响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有的已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这也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密切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今年,要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管理入手,开展专项整治。劳务输出地的市、县建设部门,要创造条件,引导劳务人员成建制地向社会提供劳务服务,逐步把所有劳务队伍纳入资质管理范围。劳务输入地的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劳务队伍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行为。要集中开展一次建筑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覆盖到所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和劳务人员生活基地,小型企业和市政工程现场要列为整治重点,力争年底前使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各市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标准和工作步骤,6 月底前报省建设厅、建管局。整治工作在10 月份完成。
  四是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应用,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今年,重点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政府监管2 个信息系统。逐步把建设类企业、中介机构的资信情况、奖罚情况、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入信用档案,实现网上公开发布、查询。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年检时只做程序性、备案性检查;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频度;对市场行为、安全、质量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列出“黑名单”,在招标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和评标专家。通过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的建立,达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市场主体信息对称,使不讲诚信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目前,建设监理企业和部分施工企业的资信数据库已经建立,其他企业数据要陆续整合、并入。下一步,要利用这个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建设程序管理、网上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以及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等功能,达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增强政府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落实控制指标,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今年一季度,全省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7 起,死亡11 人,比去年同期多发生2起、多死亡5 人。其中济南就发生3 起、死亡5 人;济宁2 起、死亡3 人;威海1 起,死亡2 人;烟台1 起、死亡1 人。如果这个势头继续下去,今年将很难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各级建设部门和建筑业管理机构,特别是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发生事故较多的市,必须要引起高度的警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已经下达建筑施工安全的控制指标,要求今年的死亡人数要比去年下降5 %以上,百亿元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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