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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志同志在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20-03-31

来源:山东省勘察设计网    发布日期: 2003-12-18

(2003年11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省辖淮河、海河、南水北调及环渤海湾等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工作,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任务打好基础。刚才焕彩同志就如何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行了部署,有关部门也做了很好的发言,我都赞成。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省委、省政府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非常重视,近年来,省政府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省有关部门和各城市积极向国家争取了大量国债资金、协调出台了有关配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55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2%,从建设部统计情况看,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设施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80座,日处理能力2.1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7.3%。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全省城市环境质量从整体上趋于好转,部分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城市环境改善的成果是低水平的和初步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很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多,已占废水总量的53%,大部分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水体普遍严重污染;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大部分低水平运行,部分地方甚至是'垃圾围城',塑料袋满天飞;三是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城市配套管网还不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收费标准迟迟达不到省政府要求的水平,影响了设施水平的正常发挥。环境污染已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危害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投诉的热点,一些地方群众对环境污染的不满在增加。如果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迅速改变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的面貌,不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受到极大的制约,还将影响社会稳定。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今年6月份省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会议之后,又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定,要求早日在全省形成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增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运行质量是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生态省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现在老百姓最关心的是环境问题,我们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当前,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按照国家编制的污染治理规划,到2007年底前,南水北调沿线52个市县区需投资78亿元建设改造7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回用水利用设施和垃圾处理厂。其中需投资47亿元建成190多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和110多万立方米/日的回用水利用设施,投资13亿元对已经建成的23座污水处理厂增加除磷脱氮设施,需投资18亿元建成7000吨/日的垃圾处理厂。2007年底前小清河流域18个市县区需投资18亿元建成8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环渤海湾地区2007年底前需要投资20亿元建成10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这是本届政府任期内必须完成的任务。10月1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我代表省政府同国家签订了《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下一步省政府将同有关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落实责任。能否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也关系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海上山东'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全省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从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建设计划。国家和省先后制定了淮河、海河、小清河、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和环渤海湾地区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全省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划,对每个市、县、区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有明确要求,各市、县、区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国债资金,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确定每年的工程进度目标,加大投入,落实配套资金来源,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国家新一轮安排我省的33个城市污水处理和8个城市垃圾处理国债项目,要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期限按时完成。省建设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调度和督查,特别是南水北调沿线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每年要向省政府汇报各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先急后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城建资金和地方机动财力,保证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资金。各城市征收的水资源费,包括通过提高水资源费标准建立的调水基金省集中部分和各市县区留用部分要适当安排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环保超标排污费应适当安排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企业的废水,在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处理的前提下,双方自愿签定委托合同,污水处理厂按保本微利原则向企业收取有偿处理费用。省市继续共同努力争取国家国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内外银行贷款,鼓励各地用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动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赠贷款等外资进行建设。省财政明年要继续安排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促使地方多方筹资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
      (三)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促进污水回用和垃圾资源化,治理'白色污染'。目前我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没有满负荷运行,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不配套,大大滞后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坚持'厂网配套、管网先行'的原则,厂网必须同步立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要加强配套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争取实现污水再生利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确保污水处理工程发挥效益。要高度重视回用水利用工作,重点发展回用水大户,同时提高自备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以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促进回用水利用。省建设厅要抓紧研究起草《城市供排水管理办法》,促进回用水利用和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中水利用。要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搞好垃圾处理,鼓励垃圾分类收集,搞好回收利用,部分有机垃圾进行堆肥或产生利用沼气或发电,利用部分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发电。积极推广生产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明年要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来考核。省建设厅、财政厅今年联合写出的垃圾处理调研报告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省建设厅明年要重点搞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推,争取用几年时间把这项工作落实下去。 
      (四)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对有关项目建设与运营按企业化、市场化的模式运作,实现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属于垄断性行业,收益相对比较稳定,必须打破垄断,放开投资市场,鼓励各种经济成份以各种方式建设、经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已建成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厂,也可以实行经营权转让或资产评估拍卖,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技术、有经验、有能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建设、营运,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营运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营运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要研究和建立鼓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的机制,积极探索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改革。
      (五)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市污水和垃圾收费制度是实行产业化的基本条件,体现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也是排放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推行和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其目的一是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实现建设和运行的良性循环发展;二是体现'排污者付费'这一国际通行准则,确立'环境消费'的意识,使企业、单位和广大居民对环境保护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有利于推行循环经济,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收费这个问题上,有些同志担心会影响投资环境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但是不收费,或者收费标准太低,不能保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营运营,其结果只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后损害的是老百姓的长远利益和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在这个问题上,教育宣传要到位。各城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建设厅按省政府要求制定的《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今年年底前各城市要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每立方米0.75元左右,明年要达到每立方米1.0元左右,2005年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各市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明显滞后,去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有关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到目前为止,17市尚没有一个城市出台垃圾处理新标准。各市建设、物价部门要抓紧开展调查测算工作,提出可行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明年,省物价局、建设厅要对各城市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情况的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将情况报省政府。
    三、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 
       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污染综合治理是各级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本着对生存环境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污染治理是否取得成效,要作为衡量政府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政府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考核和监督,确保各项治理目标的实现。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要继续实行市县长目标责任制,纳入山东省省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这项工作市长、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市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世行贷款和亚行贷款项目的建设,加强协调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综合性、宏观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做好工作离不开各部门特别是城建部门和环保部门的通力合作。建设部门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坚持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国债项目的月调度,督促按计划实施,加快建设进度。环保部门要依法履行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职责,积极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环境保护关。物价部门要积极做好各市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价格的指导,督促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计划、财政、土地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共同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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