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建设函[2020]6号)(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0/4/2/art_102884_8986217.html?xxgkhide=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申报材料经各县区住建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勘察设计科。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