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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志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16-02-03

抢抓机遇  积极作为
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玉志
(2016年1月31日)

同志们:
    上午,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房地产市场工作座谈会精神;孙伟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刚才,济南、青岛、潍坊、威海、莱芜、滨州、滕州等市,分别就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老旧小区整治、农村改厕等工作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各地要互相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二五”特别是去年全省住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住建事业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实现了“十二五”胜利收官。特别是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为“十二五”划上圆满句号,住建工作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共完成投资8650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8.2%;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1481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省地税收入的40.6%,对地税增收的贡献率达到36.8%。在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我省有3项典型交流,与江苏并列第一。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进。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了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六项行动,制定下发了《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镇化试点,确定了16个省级试点,4个城市和镇列入第二批国家综合试点,总量(8个)位居全国第一。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模式初见成效,走出了各具特色的路子。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提高3.5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基本建成33.7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2%、144%,连续六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29.2%,消化了13万套存量商品房。落实国家房地产新政,因地制宜,分类调控,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92亿元,销售商品房972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54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10.8%。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84亿元,向17万户家庭发放贷款5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37%。启动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试点,威海1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淄博、潍坊完成90%以上。
    (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烟台、青岛、淄博总体规划获批。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4个试点城市均形成了规划成果。新派驻33名规划督察员,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市县全覆盖。设区城市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园林城市总量居全国第一;寿光成功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济南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推进建设扬尘治理,城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济宁制定了渣土运输“八统一、两规范”标准,临沂城区渣土车全部实行密闭改装,聊城实行交警牵头,有效管控了渣土运输行为。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826万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9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2800万平方米,创建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工程11个,规模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6%。累计开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6490个,3803个已建成入住,受益群众840万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成垃圾中转站1806个,配备农村保洁员25万人,我省首批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评审。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协调省财政每户补助资金300元,1645个试点村庄、25.7万户完成改厕。莱芜将改厕与污水处理相结合,同步推进,一步到位;淄博、滨州改厕工作起步早、规模大、标准高,计划两年全部完成。
    (五)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包市督导,全省发生建筑安全事故7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53%、24%,12个设区城市实现零死亡。《山东半岛城市群及郯庐断裂带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通过评审,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抗震规划。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国执法检查中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率居全国第一。加快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成运行。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布了3项地方标准,启动了10个城市、54个生产基地、16个工程项目试点;我省拥有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基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六)党的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省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起草政府规章2件,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系统内70%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荣获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2月省厅和7个市级部门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援疆、援藏和包村帮扶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各项任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务实推进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住建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二、明确思路,狠抓落实,推动全省住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强调:“住建系统已经站在经济社会舞台中央,作用和地位今非昔比,大有作为也今非昔比。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乘这个东风,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建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有9位省部级领导来我省或省厅视察调研,其中包括陈政高部长、郭树清省长、军民书记、孙伟常务副省长等;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6次,其中包括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会、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等;中央和省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都对住建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特别是刚刚结束的全省“两会”,郭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从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美丽文明新山东、贯彻好积极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落实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待遇等5个方面,对城镇化和住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和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应当看到,当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住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住建事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前所未有;住建系统面临的良好发展机遇和政策环境前所未有!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激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推动住建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两会”和即将召开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强化四个保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保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条主线:新型城镇化;三项重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改厕;六大行动: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治理方式创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筑业转型升级;四个保障:党风廉政、依法行政、信息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各地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认真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继续开展六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9%、49%。
    一是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组织编制省、市、县人口市民化专项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确保实现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14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1)着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济南、青岛要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其他设区市、县城要全部放开,对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水平,使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建立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调动地方加快农业人口转移的积极性。(2)加快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编制实施全省城中村改造规划,摸清城中村底数、分布及人口结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实施“三改一化”(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村改居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切实解决城中村居民“半市民化”问题。(3)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产业支撑,扩大人口规模,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实行“村改居”。完善连接镇村间的道路、公园等基础设施,把非农经济和就业超过70%的村庄、人口纳入城镇管理。
    二是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1)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统筹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城市群由轴带集聚向网络化发展转变。将山东全域作为一个整体,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周边省份,在全国区域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2)做大做强县城。充分发挥县城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方面的优势,完善供热、燃气、电力、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3)实施示范镇提升行动。选择一批实力强、规模大、设施完善的小城镇,增强产业发展和要素集聚能力,培育一批新兴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按照中央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学习借鉴浙江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特色小镇。(4)创建农村新型示范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将其建设成为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具备条件的尽快纳入城镇化统计和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城镇化试点。(1)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产城融合、绿色低碳、智慧人文,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发挥试点地区特色和优势,探索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和路径。整合现有政策,各类试点都要向城镇化试点地区倾斜。(2)加大政策支持。试点地区要设立城镇化引导基金,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建立城镇化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探索对试点地区安排一定比例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强化跟踪指导。完善城镇化试点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试点地区落实工作方案、完成试点任务相关情况,进行全程监测和跟踪指导,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
    四是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作用,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协调能力和研究水平。各市要进一步健全城镇化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2)深化政策研究。按照省领导要求,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蹲点调研。充分利用省内外智库,围绕城镇化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3)严格考核督查。落实省《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人口市民化等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城镇化考核。今年,省厅将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委改革办和有关部门,对城镇化统计、人口市民化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以“三改”为重点,坚决办好住建系统民生实事。省政府确定,2016年要办15件民生实事,其中10件由住建部门牵头或参与,特别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改厕等,都明确了任务指标,向全省人民作出了承诺。这几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坚决打赢三场攻坚战,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
    一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新年伊始,姜异康书记到济南市视察棚改工作。近期,省政府将召开现场会,对棚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今年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房49.29万套,基本建成22.52万套,其中棚改开工48.02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是历年来任务最重的一年。(1)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最近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的意见》,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支持基层政府或者行政机关强制搬迁工作。”各市、县要抓住这一利好政策出台的契机,学习借鉴济南、潍坊等地的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征迁瓶颈。要建立棚改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包靠项目责任制,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省里将研究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各地要不等不靠,加快棚改项目审批进度。(2)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要把货币化安置作为棚改安置的发展方向,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要予以倾斜,争取今年安置率达到50%以上。各地要抓紧出台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建立安置房源库,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地方,原则上应停止新建安置房,对棚改居民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3)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这是推进棚改工作的新模式,省里已经下发了指导意见,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公开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构建多元化棚改推进体系。今后新项目使用政策性贷款,只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各地要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了解贷款流程,完善项目手续,尽快签订贷款合同。(4)提前做好棚改项目储备。随着棚改项目运作越来越规范,前期工作周期越来越长,很多项目都需要提前一年进行运作。各地要本着尽力而为、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棚改项目库,超前储备、滚动实施,做好明年棚改项目筛选和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将2017年棚改计划上报省厅。
    二是全面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全省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有5357个、建筑面积2.04亿平方米,涉及居民150万户。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省委、省政府确定,5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前3年完成80%以上,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对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整治改造,同步推行物业管理。上半年完成130个试点项目、1215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2126个项目、524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1)严格落实责任。市、县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街和社区居委会,定期督导调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2)多方筹集资金。省财政确定,今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奖补资金增加到6亿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盘活相关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筹用好住房公积金、企业公积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协调供电、供水、燃气、热力、通信等企业支持专营设施改造,动员小区居民承担部分改造资金,共同推动这项工作。(3)强化检查督导。我们已提请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省厅已下发通知,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上半年,省里将召开试点项目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做法。各市要强化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顺利推进。(4)建立长效机制。完成改造仅仅是工作的第一步,各地要提前考虑改造后的物业服务问题,防止形成“前改后乱、无人管理”的局面。省厅正在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各地要按标准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质量和水平。对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要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暂时没有物业企业进驻的,街道和社区要承担起责任,对所辖小区实施简易物业管理。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改厕的要求,到2018年需改造647万户,2016年要完成200万户以上。各地要落实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1)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按照平均每户300元的标准,对改厕工作进行奖补。各市、县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同比例落实奖补资金。农户可以通过出工、出料、出钱等方式,分担部分建设资金。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模式,用好农发行贷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2)提高改厕质量。要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科学确定改造模式,由县(市、区)或乡镇招标采购厕具,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县(市、区)组织验收。省厅将会同质监部门研究制定农村改厕相关地方标准,加大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厕所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结合起来,推广莱芜等地经验,采用生物集成等适用技术,同步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减少重复投资,避免造成浪费。(3)完善建管机制。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支持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集设计、生产、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产业联盟。
    (三)实施六大行动,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推进行业创新。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将补短板作为五大任务之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出了明确要求。任何时候、任何工作,总是会有短板,不可能一般齐。短板就是突出问题,就是主要矛盾。比如,商品房库存、综合管廊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都是相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绕不过去的短板。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去化解矛盾,通过实施六大行动,补齐短板,引领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是实施房地产去库存行动。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去库存提出明确要求。1月8日和28日,住建部分别召开房地产市场座谈会、市场形势分析会,对去库存工作进行部署。我省各地房价差别很大,存量、规模、结构都不一样,必须因地制宜、因市施策。各地要切实履行市场调控主体责任,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去库存的具体措施。(1)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各地要根据商品房库存和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引导已出让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调整为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互联网+等产业用地。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制度,全面实行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2)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目前我省公积金结余资金748亿元,居全国第二位,资金释放压力很大。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盘活结余资金,支持住房消费。重点抓好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范围。(3)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开发企业售租并举,鼓励各地收购或长期租用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4)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部分农民因子女教育、青年结婚、医疗养老等原因要进城,购房潜力很大。福建龙岩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农民购房占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量70%以上。农业银行已全面开展农民购房贷款业务,简化了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各地要做好业务衔接和政策储备,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5)大力发展跨界地产。各地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探索将空置海景房、山景房改造为分时度假酒店、养老养生地产、家居式短租宾舍等持有型物业;将符合条件的非住宅库存改造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等。推动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优势企业集团。
    二是实施城乡规划提升行动。深入贯彻《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意见》落实年活动。(1)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实施《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结合“十三五”规划及时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将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划定开发边界线、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线,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加快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教育、养老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市、县建成区和近期建设区域控规全覆盖。(2)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有效手段。一些城市整体风貌存在的问题,都与缺乏城市设计有关。今后城市新区和重要片区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在各层次规划编制中纳入城市设计内容。全面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城市有机更新。各地要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优秀建筑保护,延续历史文脉。(3)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个规划一张图、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和离任审计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4)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开展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加强重点图斑核查整改,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市县实行约谈、挂牌督办、依法查处,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建立全省规划信息平台,对规划编制、项目许可、地下管线、违法信息等实行动态监管,加大违反规划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动。城市建设创造的是城市的硬件设施和有形“躯体”,这些是支撑城市发展运行的基础。要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功能,突出补齐短板,更加注重建设质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地上地下统筹建设。充分利用PPP等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盘活存量国有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发挥债券融资功能,不断拓宽城建融资渠道。(1)抓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国家高度重视这三项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文件,住建部将其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三大重点。各市县要抓紧编制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内新建综合管廊100公里,积极申报国家试点,组织开展省级试点。编制191条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体环境感官质量。2016年,设区城市完成40%,济南、青岛完成60%以上整治任务。(2)提高城市综合交通能力。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增强城市道路网络的连通性和可达性。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经滞后,济南、青岛要加快建设进度,烟台、潍坊、淄博、临沂等市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和管网等设施。加快污水管网、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2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8座,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最终考核。设区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6月底前完成调试投入运行。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下穿式立交桥建设雨水调蓄池。实施“气化山东”和“城市热化”工程,提高管道燃气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快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县城要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4)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实施城镇节能工程,制定能效提升路线图,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由城市向村镇延伸、由单体向片区拓展。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施工。开展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提升供水水质,创建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绿化和养护水平,大力发展集雨型绿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四是实施城市治理方式创新行动。落实中发〔2015〕37号文件,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1)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源头治理、服务优先原则,建立“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改革。设区城市要推行市或区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实行区级执法,区可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要推进数字化城管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对3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建立濒危名单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制订《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严肃处理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2)组织开展三项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拆、整、清、遮、管、绿”等措施,改善铁路沿线城乡环境面貌,建设“绿色生态长廊”。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整治,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使既有违法建设基本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推进城区建设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蓬盖、视频监控等治理措施,建立裸露土地动态绿化机制,有效控制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学习宁夏中卫“以克论净”经验,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3)建设智慧城市。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抓手,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在数字化城管平台基础上,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等信息化系统。推进智慧规划,建设三维仿真平台、协同规划和辅助决策系统;推进智慧建设,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和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智慧工地、建筑、住区;推进智慧管理,发展智慧水务、供热、停车、环卫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检测平台。
    五是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落实《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推广济宁市经验,以“五化”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1)建立小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将征收范围扩大至建制镇。放开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建村镇污水治理示范县。(2)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落实省联席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渠道,避免农村垃圾治理一阵风,防止出现反弹。(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完善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工程质量,年内完成5万户危房改造任务。(4)启动农村供暖改造工程。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农村供暖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试点。各地要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要推广适用取暖技术,逐步淘汰非环保煤炉,使用清洁燃煤。(5)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开展省级传统村落评选,命名100个省级传统村落,实行挂牌保护和监管制度。编写《山东传统民居分类谱系》,传承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开展村镇特色风貌示范活动,评选20个宜居小镇、100个宜居村庄。
    六是实施建筑业转型升级行动。今年国家将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对建筑业改革发展进行研究部署。省里将编制建筑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明确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扶优、扶大、扶强,形成10个左右大型骨干企业,打造山东建筑业升级版。(1)强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建设领域的一场技术革命,也是建设方式的重大变革。要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图审、招标、质量安全监督、结算等配套制度,编制模数化通用技术、全装修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标准图集。“十三五”末,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30%以上。(2)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模式。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启动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行业的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挂钩,营造“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建设行业市场管理。逐步推行工程总承包,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发展专业化施工。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信息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深入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坚持“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原则,切实抓好施工图审查、超限审查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重要建筑适当提高抗震等级标准,努力打造“百年建筑”。(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等为重点,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加快燃气安全隐患治理,4月底前完成221处管道占压整改、261公里灰口铸铁管和57公里老旧管网改造。建立危楼整治台账,完善房屋使用安全预警机制。设区城市和8度以上设防县(市)要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5)强化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出台《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落实农村抗震设防标准,平房要普及钢筋圈梁和构造柱,新建改建房屋最低按7度抗震设防。
    三、改进作风,完善机制,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全省住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推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勇趟深水区、敢啃硬骨头,必须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改进作风,完善机制,切实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为住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一)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上午,孙省长就抓好党建工作讲了重要意见,我们一定要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将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廉洁用权,秉公守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带好分管部门的同志,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二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要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提高对“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专题的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快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推动行风持续改善,凝聚发展正能量。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全系统厉行法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厅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今年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一是加快立法进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立法工作,争取出台1个条例、3个办法(《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启动《山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调研。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重点人群普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岗位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处罚听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省《实施条例》,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省厅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编制住建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一是切实增强信息化意识。我们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住建系统行业多、服务部门多,信息化建设要求更高、更为紧迫。有的行业,如城市管理、公积金等信息化起步较早,但总的看建设行业行政审批系统较为分散,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相对滞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信息化意识,将信息化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为基础,整合所有行业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4个基础数据库,完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现有模块,开发完善统计分析、决策辅助、预警预告等功能,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省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运行,各市各部门都要对接。要按照涉密网建设和维护电子政务内网,健全行政审批系统,拓展延伸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全系统数据交换和信息互通共享。
    (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提高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省厅将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加强管理人员、职业工人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改革继续教育方式,做好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郭省长多次强调,住建行业要走出去,要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走出去,争取将市、县部门负责同志轮训一遍。建立培训学习成果跟随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好省政府立项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4月份,在济南举办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合作论坛。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编制发布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筛选部分重大课题,集中科技攻关,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编制建设领域人才发展规划,整合建设科技、教育培训等相关职能和资源,培育住建行业领军人才,形成创新发展合力。
    同志们,今年住建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攻坚克难,推动住建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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